中華電信買「台灣大哥大」關鍵字廣告 公平會開罰20萬

C180725Y4 2018年8月號

 公平交易委員會7月25日表示,因中華電信使用競爭對手的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,呈現「申辦台灣大哥大4g 好禮週週抽-近4000名幸運兒、獎品總價逾千萬」等內容,足以影響交易秩序,已違反公平交易法,因此被處以新台幣20萬元罰鍰。
 公平會表示,中華電信委託廣告代理商以競爭對手的名稱「台灣大哥大」作為關鍵字廣告,利用競爭對手已在市場多年投入推展服務的努力,吸引想要檢索「台灣大哥大」相關資訊的網路使用者造訪。該關鍵字廣告藉與競爭對手相關的營業表徵連結,吸引潛在交易相對人點擊關鍵字廣告,增加自己的交易機會,且導致未舉辦該促銷活動的競爭對手,卻因該等廣告而蒙受消費者誤解。此舉屬於榨取他人努力成果,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。(2018.07)

資料來源:
自由時報電子報201807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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