盜用LV攝影作品及商標 「阿邦師」判賠908萬元

C180814Y2・C180814Y3 2018年9月號
 知名拍賣集團「阿邦師」未經同意,在其出版之書籍、海報、教材等,使用法國精品Louis Vuitton(LV)攝影作品及商標,連門市鐵門都彩繪LV包包圖樣,LV認為其攀附商譽提出告訴,向阿邦師集團求償3000多萬,智慧財產法院認為此已侵害LV商標及著作權,判該集團(包含阿邦師股份有限公司及負責人李正邦等)須賠償新台幣908萬元。
 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主張,阿邦師集團出版的《LV防偽鑑定書》、《求真與防偽─國際精品系列鑑定─路易威登系列鑑定》等書籍、精品拍賣會宣傳海報、「國際奢侈品鑑定師Level1」課程教材、「LV防偽密笈十大絕招」宣傳卡片及門市「桃園尊爵店」之鐵門等,盜用LV攝影作品及商標。
 李正邦主張,其不可能對公司所有業務都事必躬親,也從未指使員工使用LV圖片,且LV店內之布置、包包等,任何人均可拍攝,並無盜用著作之情形,另外,《LV防偽鑑定書》、《求真與防偽─國際精品系列鑑定─路易威登系列鑑定》此2本書籍是幫助民眾如何防偽,對LV反而有益,而非侵害。
 法官判定,阿邦師集團在書籍、海報、教材使用LV攝影圖,並在桃園尊爵店門市鐵門上彩繪LV包包圖樣,侵害LV之著作權;另書籍及宣傳卡片中使用LV商標,侵害LV之商標權,判阿邦師集團敗訴,並將判決主文登報,全案可上訴。(2018.08)

資料來源:
自由時報電子報201808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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