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人財交所得扣繳率 降至20%
C071210Y8 2008年1月號
財政部日前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,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台出售不動產、汽車等財產之交易所得,扣繳率將從35%、25%分別調降至20%,降幅約43%,預計最快97年1月起施行。
調降外資企業與非中華民國住民的外國人之財產交易所得扣繳率,主要是為配合行政院獎勵外國專業人士來台的措施。由於在台無住所或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人與外國企業,是採分離課稅,扣繳稅率即其最終稅負,財政部調降外國人與外國企業在台財產交易所得扣繳率,將產生實質降稅效果,對外資與外國人均為利多。
扣繳率修正對照
財產交易所得 |
扣繳率 (%) | |
修正前 |
修正後 | |
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企業(含大陸地區) |
25 |
20 |
非中華民國居住者(含大陸人士) |
35 |
20 |
資料來源 財政部
經濟日報 2007.12.10 第A13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