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碩侵犯DVD光碟片專利案 更一審判賠4億988萬餘元

C200515Y1 2020年6月號
 荷蘭商皇家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於2016年向智慧財產法院控告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侵犯DVD光碟片專利案,一審判決國碩需賠償1,050萬元。雙方各自提起上訴,飛利浦對國碩請求金額增加至10億5仟萬元,二審判決國碩應再給付飛利浦10億3950萬元及相關利息。國碩提起上訴,最高法院於2018年發回智慧財產法院更審。
 智慧財產法院於2020年5月14日更一審宣判,原判決關於駁回飛利浦第二項之訴部分,及該部分假執行之聲請暨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。國碩應再給付飛利浦4億988萬5447元,及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%計算之利息。飛利浦其餘上訴駁回;國碩上訴駁回。第一、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(除確定部分外),由國碩負擔39%,其餘由飛利浦負擔。(2020.05)

資料來源:
中時電子報202005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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