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光控告聯電竊取營業秘密案 聯電遭判處罰金1億元

C200613Y4 2020年7月號
 美國記憶體大廠美光(Micron)2017年在台灣向晶圓代工廠聯電提出訴訟,控告聯電協助中國晉華竊取美光DRAM製程案,台中地方法院6月12日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,判聯電前員工戎○天6年6個月徒刑、併科罰金600萬元,何○廷5年6個月徒刑、500萬元罰金,王○銘4年6個月徒刑、400萬元罰金,聯電也遭判處罰金新台幣1億元。
 美光指出,針對此重大違反營業秘密法之刑事案件,欣見台中地院對聯電及其涉案三名員工做出有罪判決,美光對台中地方法院及司法機關的適切處置深表感謝。
 對於判決結果,聯電指出,公司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,並提出本案調查及審理過程中諸多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議之處,強調相關DRAM製程技術的研發為當時已獲核准之專案,以自有技術為基礎,由三百多位工程師組成的研發團隊通力合作,耗時超過二年自主開發DRAM製程,且保留相關研發紀錄,並未違反營業秘密法。(2020.06)

資料來源:
經濟日報20200613/A3
中時電子報202006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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