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」成立 商業事件審理新制正式施行

C210701Y9 2021年7月號
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,為迅速、妥適、專業處理重大商業紛爭,健全公司治理,提升經商環境,以促進經濟發展而規劃設置的商業法院,在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,並與2008年7月1日成立的智慧財產法院合併改制為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」。
  商業法院係專門處理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,或涉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,而影響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權益甚鉅的重大商業訴訟及非訟事件。商業審理新制採二級二審制(高等法院層級),設置專業法官、商業調查官,並採行調解前置程序、律師強制代理、商定審理計劃、運用電子書狀傳送系統、遠距訊問審理等科技審判、引進當事人查詢、專家證人及秘密保持命令等制度。(2021.07)

資料來源:
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新聞稿 202107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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